作者:中国民主党全委会主席 王军涛
今天,是北京市司法局以莫须有罪名吊销唐吉田和刘巍两位律师的执照十周年。十年前,吊销两位律师的执照,拉开大规模打压人权律师的序幕。我想在此文中简单探讨维权律师的意义,以此向唐吉田、刘巍两位律师及中国人权律师的敬意。
1. 吹哨人
对于刚刚遭遇武汉肺炎的灾难的中国人来说,最受民间尊敬的人大概就是吹哨人了。李文亮,一个眼科医生,当得知武汉发生可怕的类似SARS的传染病时,在一个私密圈子中叮嘱亲友小心。他的私信被亲友泄露出去,引起一个小范围的社会不安。公安机关约谈他,要求他认错。他被迫认错。后来,他感染上武汉肺炎,并被失去生命。临终前,他说了一句让大家难以忘怀的政治警句:“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他的遭遇和去世引发一场网络海啸,人们在网上给她举行了国葬。他死后的社交媒体账户,仍受疫情折磨的人们的哭墙。同时,一个词儿传遍网络和国人并赢得人们的衷心尊敬,这就是吹哨人。李文亮医生是武汉肺炎的吹哨人!
李文亮医生值得同情和尊敬!但是,当我读过他的整个故事后,我觉得,他不是经典意义上的吹哨人;因为李文亮并没想告诉社会这场病疫,而仅仅想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他是被想掩盖疫情的当局当作吹哨人迫害。当局想杀一儆百或者杀鸡给猴看,震慑那些本该并且有意做吹哨人的人。国人不是不知道真相,但国人太渴望有吹哨人了;也想借把李文亮当死难的吹哨人纪念,抗议掩盖疫情的当局,并追究当局失职的责任!
愤怒的民众虽然一时显得成功,但当局最后更成功。现在,当局已经控制住舆论。当局说,李文亮医生不是吹哨人,而是一个一直拥护当局的模范。他们甚至黑色幽默般地授予李文亮医生荣誉称号。然后,当局开始迫害那些真正的吹哨人。
中国有没有吹哨人?有!在我看来,吹哨人是看到中国的问题并且冒着风险向社会示警的人。中国维权律师就是这样的吹哨人。他们警示社会的不仅是一个或数个公共灾难,而是所有的社会不公正导致的灾难。他们警示的灾难几乎涵盖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大约人们能想到的问题,人权律师都涉及到了。
一个社会需要吹哨人,但是吹哨人的存在其实也是一个社会的悲哀和问题。因为吹哨人揭露的问题,是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应该解决的问题,但这些问题被权势者掩盖,因此要有人冒着被迫害的风险以泄密的方式警示社会。人权律师们,每天与之斗争的就是这样的问题和权势者。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人权律师是我们时代的我们国家中哨音最强的吹哨人。他们不仅自己吹哨,而且他们的天职是要保护其他吹哨人。当吹哨人因吹哨被迫害时,中国人权律师为他们辩护,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在辩护的过程中,人权律师将案件通过各种媒体提交公众讨论,他们的一篇篇法庭辩护词和公共空间的解说,大大拓展和提升原吹哨人的吹的哨音和传递的信息。
不仅如此,中国人权律师不仅吹哨,而且他们要解决问题。人权律师从来不是私下吹哨,他们正大光明地宣讲中国存在的问题,指控权势者掩盖和压制问题的罪行,在所有当今文明社会的能有的空间中,追究权势者的道义、政治和法律责任!
中国人权律师是比一般吹哨人贡献更大、更重要、也值得尊敬的人!
2. 先知
中国人权律师比普通吹哨人在境界层次上更可贵的是,他们还是社会转型的先知!
所谓社会转型,是一个社会在既定模式中产生了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需要模式的转型才能解决问题的同时获得进步。先知就是告诉人们他们习惯的模式有问题了,需要一个新的模式。先知通常是具有这样三种品行的人。第一,在他们工作的群体中,他们不仅是活动的组织者和灵魂人物,而且是其他成员的精神导师和领袖。第二,当一个社会都沉浸并享受某种堕落状态时,先知告诉人们他们违背了一个健全社会和有福报的人的基本规范。但人们并不相信他们,不仅无视、而且攻击先知。第三,先知清楚地告诉人们要通过行动解决问题;这样的行动有违常规并且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先知与吹哨人不一样。吹哨人揭露的是权势者要掩盖、但公众痛恨的问题。因此,吹哨人冒的风险是权势者的迫害。当他们真的被迫害后,会获得人们的衷心敬爱和纪念。但先知要揭露的问题不仅权势者要打压、而且社会还没有足够重视的问题。他们有时会被社会讨厌,当权势者迫害他们时,公众漠不关心甚至附和权势者。
中国人权律师最初在中国公众中的境遇还不错。由于他们为中国社会中各类受害者辩护,特别是那些受到权势者迫害并且难以在现有体制中合理解决问题的受害者群体,将人权律师视为自己的救星。在与邪恶斗争中,律师们不仅尽律师的责任为受害人提供司法帮助,而且在思想上排解他们的心理纠结,精神上鼓励他们坚持斗争。他们的勇气、良知和信念,成为许多当事人的精神导师和一生的榜样。中国维权运动的许多活动家都是在人权律师的影响下加入到这个运动中。这个运动,是1989年后中国民间运动的重大进展。
21世纪开始,中国人权律师集体意识到中国的快速发展对社会各界而言在利益和代价的分配上极不平衡,产生大量具体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发展的机会和果实会被少数权贵血腥残暴地劫掠和垄断,而且对发展的持续和社会的安定及经济果实转为民生福祉造成巨大障碍。这些与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相纠结的问题,既不是无具体针对性的一刀切的政策方案可以解决,也不是党政官员的善政可以解决,而且多数案件在现体制中就是腐败官员制造的;其他案件当权势者介入时的简单粗暴方式导致解决的结果比原有问题更恶劣。中国人权律师提出,要通过建立独立于执政党领导和政府领导的法治的架构解决问题;在这个架构中,所有利益涉及者都有公平的机会表述和争辩,即使权势者也可以是被告,必须平等地与原告百姓讨论最后的结果。中国律师还认为,这样法治架构不是顶层涉及出来的 ,而是要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逐步建立;这些案例都需要有人艰苦地与坚持旧的解决方式的权势者斗争才能有公正的结果并产生制度创新的效应,
就这样,中国人权律师风风火火地在中国大地的各个地区和各个领域开始为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而斗争。这就是会彪炳史册的维权运动。在一党专制统治下,任何独立的民间运动都是不被鼓励的。当一个独立运动发展到一定规模对政局变化有潜在影响力时,会受到大规模迫害。十年前的今天,唐吉田和刘巍两位律师被吊销执照就是这样的迫害的开端。而在五年后,2015年7月9日,中共大规模抓捕维权人士和人权律师,意在终结维权运动。
自709大迫害发生后,中国人权律师的命运完全先知化。中共新党魁习近平决心恢复党政集权的旧模式,司法沦为统治的工具。要建立独立法治体系的人权律师们纷纷被各种形式迫害禁言消声。在全世界都被法治光芒普照时,中国进入文明史的黑暗期。中国人权律师就是黑暗时代秉持光的先知!
3. 殉道者
即使在维权运动刚刚兴起时,内部就有一个争论:维权运动要不要政治化?因为维权运动要解决的问题多是权势者,而要解决问题的方式建立独立于并决定权势者命运的法治,这其实就是一个政治过程,其间必然有权势者的迫害和维权运动的反迫害。维权运动必然有政治博弈的一面!
因此,当最初的政治迫害出现时,维权运动中就有律师和活动家要以政治对抗政治。他们认为,当法律荡然无存时,就该采取政治方式解决问题。更多的被腐败暴政伤害的愤怒民众甚至指责维权律师误导他们,让他们以不存在的方式维护他们不存在的权益,浪费真正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机会。
另一方面,许多律师认为,既然维权运动要建立法治,就应当以法治方式应对迫害;寻求法治之外的方式行动,会损毁法治建设解决中国问题的完整意义。律师,应当是践行法治的榜样。如果律师在遇到问题时,对法律没信心,要采取其他方式,那法律就是政治斗争的工具了。法治建设是一个创造和不断完善的 过程。在现有的宪政国家中,法治都是一个逐步建设的过程。不论其他博弈多么重要,不论多少力量扮演多么重要的 角色,一个坚信法治的法律人群体是必要的条件。不然,政治博弈的最后结果就是一个新的政治统治系统,其中法律并不重要。
我毕生在为中国政治进步而奋斗,不仅一直参与抵抗专制迫害的最前沿的工作和从事大量的活动,而且关注民主事业成败的基本理论和活动策略 的讨论。以我对人类社会进步的知识和理解,政治博弈肯定是推翻专制暴政的主要途径。那些能够以法治案例逐步解决问题实现政体转型的国家,都是宪政国家。因为宪政中的统治者都是被限制权力,可以被和平地讨论、质疑、批评、追责和改造的。而在这些国家中,宪政的建立,是政治革命的结果。中国目前的一党独裁的专制暴政,是人类政治史上控制最周密、镇压最粗鄙的政权。这样的政权必须要有政治革命才能结束。中国法律人通过法治实践改造社会的理念只有在结束了暴政、建立了宪政后才有机会实现。因此,在美国我有选择专业机会时,我选择政治学的比较转型。
然而,我仍然认为,中国法律人在一切场合与制度情形中坚守法律的意义重大;对于中国这样的缺乏宪政和法治传统的国家尤其重要。在文明的进步中,我们都熟悉这样的情况,每一种文明事务,不论是器具和技术,还是观念和制度,其发明与发展都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要有一个专业团体,出于对这样的事务的兴趣、信念和酷爱,而不论处境和结局如何,都要探讨和发展这样的事务。对于这种事务的文明的价值以及自己活动的意义的意识,是一种使命感。
有使命的人,都是崇高的,是值得赞美的。这不仅因为他们是被文明进步拣选而承担文明进步的某一个领域的建设性先驱;他们的能力让我们不断从野蛮走向文明;而且更因为承担使命的人常常是使命的殉道者。他们不仅被统治者迫害,而且被社会误解、漠视、指责和攻击;甚至那些在文明社会中会与他们在一起的人也在与野蛮的斗争中对他们“迂腐”地坚守斗争作用不大的做法感到不耐烦和厌恶,对他们痛下杀嘴。就此而言,中国维权律师的尴尬处境其实是某种殉道。
我敬重中国法律人和中国维权律师,即使他们因为坚守法治作为中国问题的出路而拒绝加入我从事政治斗争。因为我认为,如果我们不想中国结束暴政后建立的只是统治善政而是法治,那我们需要一批法律人在所有情况下都坚守对法律的信念而践行法治,传播法治的信息、知识和福音。况且,他们的努力是揭露腐败暴政和对民众启蒙的不可替代的有效途径。他们殉道使得法治获得神圣的意义;这是未来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