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小杰这狗日的,真的如我们猜测,当天就找到了工作,当天就赶去上了班,然后晚上半夜才下班,同事听说他刚来,也没有住的地方,下班就把他一起带回去了!小杰在电话里带着歉意说起那天的事,后来他想找我们也不知去哪里找,最后灵机一动去找了林小姐,刚从林小姐那里知道了我们的去向,马上就打电话给我。
能和小杰重新联系上,我也很高兴,然后得知他现在跟同事一起租了房子,就住在皇后区的南边,我一查地图,离我并不远,骑自行车的话顶多半个小时就到了,只是中间隔了一座山,整座山都是墓地,我想去看看他,但我只有晚上有空,晚上骑车过墓地有点发怵,想想作罢,大家平安就好了,我赶紧打电话告诉小魏:小杰联系上了。
在餐馆两个多月的磨练,我从一个生手打杂送外卖,变成了老板信赖的熟手打杂送外卖,实际上从第二个月起,老板就给我加了五十元工资。我每天都在上班,而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十一点。下班后,最大的娱乐就是数钱!我在国内的时候一个月撑死能挣三百元人民币,这里我一个月能挣1200美元以上,那时候的美元,黑市汇率至少一比十,我一想换算成人民币我一个月能挣12000,真的做梦都会笑!只是老板两个礼拜才发一次工资,数钱也不能每天都数,所以很多时候下班就听陆师傅吹牛,但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给家人和心爱的女朋友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写信,一直写到早上一两点钟才睡觉。
女朋友是一个学校认识的,但她是正儿八经读四年才能毕业的全日制学生,我只不过去培训半年,那一年,是她在学校的最后一年。
我对女朋友是一见钟情二见神魂颠倒,当时她是学生会的学习部长,而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我现在想来真的很感激我的班主任,是我的班主任神经搭错,让我这个成绩最差的学员当了学习委员,才有机会去认识学习部长这么大的官,我在学生会一见她就神魂颠倒,因为我早已在她们开学时在校门口见过她,早已对这个亭亭玉立朝气蓬勃的女孩一见钟情了。
在学生会,我第一次近距离地观察她,她有一张靓丽的明星脸,很多人说她像关咏荷,她的脸上有个斑点,真好看啊!她的皮肤也不是很白也不是很细腻,可是恰到好处,真好看啊!我几乎入了迷着了魔,以至于她在叫我,我都几乎没听见。
那时候这个学校总共有六百多个学生,但女生却只有区区二十几个,在她的班里 ,女生更只有区区两个,这么个优秀的女生,追她的人还不得成排成连,我要怎么才能追到她?我肯定不能硬来,肯定不能公开,一定一定得如履薄冰暗度陈仓,所以,当培训班里平常跟我聊得挺多的班长,告诉我他准备要追她,我特别特别鼓励他,去吧,去追吧,赶紧的!心里却在暗笑:你能追到,我把头给你!
我能做的是让我自己给她有一个深刻的印象,让她有一天一接到我的信就知道我是谁!
她每天早上都会在操场上跑步,于是我每天早上都会从她身边跑过,一遍又一遍。她每天晚上都会去操场跑步,于是我每天晚上都会从她身边跑过,一遍又一遍!早晚加起来,一天跑四千米,只为了她能记得我,后来说起来,她果然对此印象深刻!看到了没,这才是真正的追女孩子。
三十年过去了,老婆到今天还会跟人得瑟我当年追她的那个熊样。
半年的学习很快就结束了,结业前的元旦文艺,女朋友是节目主持人,我远远地看着舞台上落落大方的她,心里想:这不就是我的老婆吗!
回到家,我几乎每天都在想她,但我不想影响她的学业,直到又过了将近一个学期,在她快要毕业前,我终于给还在学校的她写了信,告诉她,我不能错过她,我要她做我的女朋友,做我的老婆!女朋友收到我的信特别惊讶,她收到过无数的求爱信,却没有一个人像我这么直截了当!她既喜欢我写的字也喜欢我的与众不同,她没有马上同意但也没有拒绝,还给我寄了好几张她的照片,也给了我她家里的地址,我一看,心里已经明白好几分,有戏哦!
她毕业回家那一天,我特地去火车站送她,远远地目送她进入车站…
在阿拉斯加,我给她寄出了我出国后的第一封信,我给她的信其实都是我的日记,里面写的都是关于我在船上的生活和见闻,两个多月后在南卡的查尔斯顿,我收到了她的回信,信是寄到我家里,然后我父亲再转寄给我的,信里,她答应了做我的女朋友。
那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刻之一,几乎在同一时刻,我做出了人生最大的抉择:留在美国。
到了美国,我偶尔会打一次电话给她,但几乎每天都在写信,我很少写情意绵绵的鬼话,但我们的心却越来越近了。
那一阵子,一切都很美好,女朋友很美好、美元很美好、未来很美好,春暖花开的天气也很美好。。。
春天到了,动物们都苏醒了,有一天下午,老板接到了一个四十几元的大单,特别高兴,但客人提供的地址似乎以前从来没有见过,高兴之余觉得还是有点蹊跷,就特意叫我骑车去看看有没有这个门牌号,他叫我去看看门牌号却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我就骑了车去找那个门牌号,结果一看还真有,回来告诉老板,老板开心坏了,菜已经做好,老板赶紧叫我送过去,还额外送了一大瓶汽水给客人。
阳光明媚的天,我骑着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两大袋食物,一路鸟语花香,心想着这么一个大单子,小费也会多一点,感觉真是爽歪歪美滋滋。
地方不远,七八分钟就到了。我刚要下车,一只脚刚要着地还没着地,围上来五六个十六七八岁半大不小的家伙,其中一个一脚就把我连人带车踢倒了,几个人一哄而上抢了两袋食物就跑,我完全没来得及防备,这还不够,其中一个还举起自行车往我身上扔过来,幸好我躲的快没被砸到,妈的,这是我在美国第一次被抢!
小畜生们跑的比兔子还快,一下就不见了踪影,我还在原地发愣,怎么办?能怎么办?只能回店里告诉老板,单子被抢了!老板听了,哭笑不得,怪我也没用,其实他自己知道这单子有问题,也怀疑过,但他就是贪心,要怪只能怪他自己!
然而更离谱的还在后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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